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教研室及平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和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学院将在2023年秋季开学期间开展全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教研室及平台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根据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5日,由各教研室及平台对所属科研及教学实验室组织自查自纠。
三、检查范围
校本部、武鸣校区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四、检查形式
各教研室及平台自查自纠及学院现场检查。
五、排查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教研室及平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短期可以整改的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及时进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结。各教研室及平台须及时总结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形成工作记录档案,留档备查。
六、报送整改情况
各教研室及平台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认真对照文件(附件1),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请于9月6日上午12:00前把主任签字版的附件2纸质材料交至校本部103馆109室,附件2电子材料(可编辑Excel表格)发至邮箱: 626897008@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德鹏,0771-(53)55801
基础医学院教研科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