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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赵德鹏 校对:郭忠信 审核:蓝秀万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2023-09-19

教研室及平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和中国——东盟博览会、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做好学院及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我院实验室安全有序规范运行,请各教研室及平台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23年9月19日至9月28日,由各教研室及平台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

二、 培训对象

进入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包括高职、本科、研究生等各层次)。尤其是新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三、 培训形式

各教研室及平台自行组织开展线下或线上培训。

四、 培训内容

1. 组织学习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系列文件(附件1),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2. 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2)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中的文件),根据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培训。重点对检查项目表中的实验场所、安全设施、消防安全、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进行培训,组织新进师生员工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让全体师生员工熟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五、 工作要求

1. 各教研室及平台要抓住师生返校、学生进入实验室等关键时机,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

2. 认真做好安全培训记录,形成工作记录档案材料,留档备查。工作记录档案材料包括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纪要(附件3)、培训会议签到表或线上培训考勤记录、培训PPT、线下现场培训照片或线上培训截图等。

六、报送培训情况

9月2818:00前,请各教研室及平台提交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记录档案材料。纸质材料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纪要(附件3)提交至103馆109室。电子版材料,包括线下培训会议签到表扫描件或线上培训考勤记录、培训PPT、线下现场培训照片或线上培训截图等,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 626897008@qq.com

附件:1. 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系列文件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3.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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