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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

作者:赵德鹏 校对:郭忠信 审核:蓝秀万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2022-09-02

各实验室及平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学校将在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期间开展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实验室及平台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结合教育厅专家组进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清单和整改要求(附件2),根据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二、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2022年9月1日-9日,由各实验室及平台组织自查自纠;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3。

    第二阶段:2022年9月7日-9月9日,学院、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检查(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

    校本部、武鸣校区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四、检查形式

    实验室自查和学院、学校检查。

   五、排查整改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实验室及平台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隐患和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短期可以整改的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六、报送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各实验室及平台(名单见附件3)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认真对照文件(附件1),填写本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后,提交纸质材料和盖章扫描PDF版。

    同时,各实验室根据教育厅专家组进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清单和整改要求(附件2),落实整改。接着,根据条款号将相应证明材料整理归档,填写附件2后,提交纸质版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仅填写实验室层面整改内容及证明材料)。

   请各实验室及平台于9月8日前把纸质材料交至校本部103馆109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626897008@qq.com。

   联系人:赵德鹏   联系电话:0771-(53)55801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教育厅专家组进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清单和整改要求

3.实验室名单

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研科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