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

当前位置:研究生专栏

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 (研究生教育)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梁陆鑫 校对:郭忠信 审核:蓝秀万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2025-02-24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表彰和激励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定办法(2021 年修订)》(桂医大〔2021〕66 号),学校决定开展 2025 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新时代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或教材建设、加强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强化培养过程管理、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当为教育教学改革水平显著、效果突出的成果,原则上以校级及以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为基础申报的成果优先推荐。

(二)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 年 3 月。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 研究和实施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第一完成人应有 3 年以上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经历。每项成果限 15 位主要完成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一项。

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二级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提供相关保障。教学成果由 2 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鼓励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校企合作共同开展研究的教学成果申报。

(四)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 的同一成果或相似成果已申报本次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不得同时申报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三、评审工作

(一)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和会议答辩 评审,提出获奖成果、奖励等级的建议,研究评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提供咨询意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评审办公室下设研究生院,具体组织成果评定的评审工作,包括核查推荐单位上报的推荐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会等。

(二)评审原则

教学成果奖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研究生教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质量导向、追求卓越。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学科、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优先奖励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

(三)评审流程

1.网上公示

在收到推荐申报的成果后,学校将在校园网公示申报成果,公示期为 7 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提出异议。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实名(需加盖单位公章)向学校提出。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建议提交评委会裁决。

2.会议评审

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成果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汇报情况打分、合议,确定成果获奖等级(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项目需要进行答辩)。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1.《广西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定申报书》(见附件 1),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档为不超过10MB的PDF文档。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作为申报书附件使用指定封面(见附件2)单独装订成册,每一册与一份申报书用夹子夹在一起,一式6份,电子档为不超过 20MB 的 PDF 文档。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材料或旁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 2 份,电子档为不超过50MB的PDF文档。成果如为教材,无需提交原件,只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复印件。成果中如果含视频材料,应提供 avi 格式的视频材料,制成独立光盘/U 盘,一式2份。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申报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不 在以上范围的有关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要求

1.上述材料纸质版用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每项成果电子版材料建一个文件夹,以“成果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命名。所有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牛皮纸袋的两面。纸质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底。

2.请各二级单位于 2025年3月3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成果申报材料及《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推荐排序汇总表》(见附件3)、《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留 4 栋三楼 303-1 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xmuedupyk@163.com。 联系人:罗莹,联系电话:5358346。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广西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定申报书

2. 广西医科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定申报书附件

3. 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推荐排序汇总表

4. 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研究生教育)评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广西医科大学

                                                   2025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