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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作者:赵德鹏 校对:郭忠信 审核:蓝秀万 来源:基础医学院 发布时间: 2022-03-15

教研室及平台实验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和全国“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规范运行,请各教研室及平台所属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22年3月15日-3月20日

二、 培训地点

    各教研室及平台相关实验室

三、 培训对象

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师生工作人员及短期借调人员等

四、 培训形式

教研室及平台自行组织开展线下或线上培训

五、 培训内容

对照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见附件1),根据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培训。

六、 其他要求

(一)线下培训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培训期间做好个人防控,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

(二)各教研室及平台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认真对照文件,重点进行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弃物/液处置以及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的相关培训。3月21日前请各教研室及平台提交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会相关材料,含会议纪要(见附件2)、培训PPT,现场培训照片等。会议纪要需各教研室或平台负责人签字,将纸质材料交至校本部103馆109或者武鸣校区A4栋116,电子版发至邮箱: 626897008@qq.com

联系人:赵德鹏  联系电话:0771-(53)55801

附件:

1. 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

2.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