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及平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院将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机永 谭国鹤
副组长:谢丽嘉 罗彬 蓝秀万
成员:郭忠信 程乐平 邓琼英 林文珍 陈维平 晁耐霞 庞辉 胡启平 黄绍明 黄代政 李艳文 陈泉志 潘尚领 唐深 黎静 陈妮 张燕 张增峰 余文质
二、检查内容
各教研室及平台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要求基础上,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根据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7日-9日
四、检查范围
校本部、武鸣校区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
五、检查形式
各教研室及平台自查和学院、学校检查相结合
六、责任部门
各二级单位:配合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对管辖的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并及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各实验室:配合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规范安全运行实验室。
七、其他要求
各教研室及平台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认真对照文件,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并结合上半年部署的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本部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见附件2),于12月11日前发至邮箱: 626897008@qq.com,纸质版(实验室主任签字)送至校本部103馆109室或武鸣校区A4栋116室。
附件: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3.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基础医学院教研科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