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23年第三次学位授予研究生学位证书领取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相关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工作流程,2023年12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我校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各类型、各层次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在职硕士研究生)。现按要求向相关人员发放学位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工作安排
(一)时间:2024年1月8日—12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校本部留4栋303-1室)及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本部留4栋302室)。
(三)打印及上交材料:毕业登记表、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粘贴照片(同等学力在职硕士只需提交学位申请表,不粘贴照片)。
(四)工作程序: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根据《通知》要求,对已录入毕业和学位决议的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和学位申请表仔细核实信息填写有无错漏,一式两份打印并粘贴照片后提交各二级培养单位,由二级培养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的内科学、外科学以三级学科分类,其他以二级学科分类)在表上“二级学院意见、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栏的“负责人公章和单位公章”处盖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同时需附上提交合格“双表”的研究生名单(名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若“双表”有错误、缺漏者,各培养单位应不予加盖“负责人公章和单位公章”并不予上交。此双表将随研究生人事档案寄往就业单位,如有内容不全、缺页缺章者将不予寄出,研究生本人需重新自行办理。请在打印时务必详细核实检查,及时补全内容,以免影响研究生人事档案的寄送。
(五)此前已提交过毕业登记表的研究生不需重复提交,在职博士研究生不需要提交毕业登记表。
二、各研究生工作安排
各位研究生登录本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答辩模块”中的“毕业鉴定”和“学校决议”中查看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结果。“毕业鉴定”和(或)“学校决议”无决议的表示不得毕业和(或)未获学位。
三、证书发放安排
(一)时间:2024年1月8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地点:研究生院培养科(校本部留4栋303-2室)。
(三)研究生本人领取学位证书时,必须出示电子离校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电子离校单”办理流程:
1.“电子离校单”的生成需首先完成“毕业手续单(即红单)”办理。毕业手续项目包括:(1)学费、住宿费缴费审核;(2)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审核;(3)学术讲座学分审核;(4)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5)研究生实验记录本交导师存档;(6)研究生教育调查评价;(7)正式论文提交;(8)学籍档案归档确认;(9)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评。
“毕业手续单(即红单)”查看路径:登录本人“研究生教育管理管理系统”,点选“就业管理”—“研究生院毕业手续”,所有毕业手续均显示“通过”(见图1)后“毕业生离校系统”中【红单办理】显示“已办理”,未完成者请携带相应项目需要的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全日制研究生及在职博士【红单办理】完成后约需30分钟才能显示。
2.“电子离校单”查看路径:“毕业手续单(即红单)”办理完成后,在手机端浏览器(不要使用360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zx.gxmu.edu.cn/ydlx,登录“毕业生离校系统”,账号为本人学号,首次登录默认密码为“Gxykdx#身份证后六位”(如忘记密码,可采用短信登录或者点击“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见图2);登录后查看【领证状态】显示为【可领取】(见图3)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离校备案”项目如显示为“未办理”无影响,可正常领证);如显示为【不可领取】(见图4),请携带相应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毕业及离校手续办理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研究生毕业及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附件1,网址:https://yjs.gxmu.edu.cn/tzgg/t172108.html)。
图1
图2
图3 图4
四、注意事项
(一)若研究生本人无法亲自来领取学位证书,可委托他人代领,由被委托人出示委托人电子离校单截图(见图3)、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相应地点办理。
(二)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签字前请仔细核对证书中个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签字领取;如发现信息错误,请及时到研究生院303-2室反馈修改。数据一旦上报,将无法修改。
(三)1月8日—12日未能按时领取证书的研究生,可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往研究生院培养科领取证书。
(四)留学研究生证书领取在国际教育学院办理,相关程序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通知。
(五)由于学生人数较多,请各研究生严格按时间段到相应地点办理,避免造成混乱。
(六)未尽事宜请咨询:
全日制硕士、博士,在职博士: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电话:5358346,地址:校本部留4栋3楼303室。
同等学力在职硕士:在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5358336,地址:校本部留4栋3楼302室。
附件:1.关于做好我校2023届研究生毕业及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2.证书代领委托书(模板)
研究生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