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度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桂医大人〔2023〕51号)精神,现将做好我院2023年度岗位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申报范围
全院在册职工以及编外聘用职工。在册职工包括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控制数(聘用控制数)人员和后勤控制数人员。
(一)管理岗位职务、职级有变动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或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人员。
(三)工勤技能岗位技能等级有变动的人员。
此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聘用年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聘用年限的起算时间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复时间为准。
二、岗位聘用条件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广西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桂医大〔2021〕4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本部编外聘用职工参照执行。
三、申报原则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原则
岗位设置各类各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核准的办法。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核与材料报送
学院办公室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和资格审查。初核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岗位评审范围和具体任职条件等;审核个人填报的申报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
(1)因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而申报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附件1,并提交职称资格电子证书;
(2)因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条件而申报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附件2,并提交所填业绩证明材料电子版。为便于推进后续工作,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须提供业绩成果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附件5顺序要求整理成册,学院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学校人事处。
(3)因管理岗位职务、职级变动而申报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附件3,并提交相应职务或职级的任职文件电子版;
(4)因工勤技能等级变动而申报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附件4,并提交技能等级证明电子扫描件。
学院对个人申报材料完成资格审核后,再进行集中审议推荐,产生拟推荐人选,并提交附件1-4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人事处。
2.组织评审
(1)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评审
为便于集中管理,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评审由学校统一评审,学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专业技术岗位评审
学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位评审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核后,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委员会评议产生拟聘人选,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四、其他事项
(一)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岗位聘用工作的全面领导,学院党委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履职尽责,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把师德表现作为岗位聘用的首要要求,加强对教师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等方面审核把关。
(二)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岗位聘用业绩审核时,突出质量导向,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岗位聘用条件不在列的其他业绩成果经学校专业技术聘用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可予以认定。
(三)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相应岗位的人员,请于2023年6月26日18:00前将附件1-4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姓名+2023年度岗位设置”命名发送至邮箱1305847558@qq.com,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所需提供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校本部103馆110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梁冬琳,联系电话:0771-5358212。
附件:
1. 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职工申报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推荐汇总表(供申报专技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使用)
2. 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职工申报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供申报专技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使用)
3. 《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申报2023年管理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供申报管理岗位使用)
4. 《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申报2023年工勤技能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供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使用)
5. 《广西医科大学2023年职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业绩材料目录》(仅供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使用)
6. 桂医大〔2021〕41号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础医学院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